张素芹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84执保57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保576号案件名称
张素芹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北省新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张素芹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文书内容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84执保576号申请人张素芹与被申请人任利凯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保全申请立执行保全案件,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申请人名下有足额银行存款,根据申请保全标的冻结了其财产,现已保全完毕对该案进行结案处理。审判员 林建信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子贤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发志、周云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甘0321执1146号 下一篇 谢启祥、王彦胜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豫0928执恢2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