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兰、王德财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921执114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921执1145号案件名称
张凤兰、王德财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蓬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张凤兰;王德财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1145号张凤兰、王德财:张凤兰与王德财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2,5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以和解长期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1145号张凤兰、王德财:张凤兰与王德财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2,5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以和解长期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