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祥祥、张如如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26执保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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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326执保130号案件名称
张祥祥、张如如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汝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汝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张祥祥;张如如;张风娟;宋新其;宋宾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26执保130号张祥祥、张如如、张风娟、宋新其、宋宾:本院依据汝阳县人民法院(2021)豫0326财保14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张祥祥、张如如、张风娟与被申请人宋新其、宋宾诉前保全一案。在保全过程中,本院已按民事裁定书的裁定事项将被申请人宋宾在邮政储蓄银行汝阳县支行的存款110万元、担保人张**安在农商银行汝阳支行的存款40万元予以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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