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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峰山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8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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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新2901执保1886号
  • 案件名称

    袁峰山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阿克苏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袁峰山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886号袁峰山:    本院根据你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已作出(2021)新2901执保1886号执行裁定书,并依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陈小琴的以下财产(具体详见附表)。为此,你若需要续行原保全措施的,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之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请在申请执行本案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时提交本件)    附表:    序号权利人保全财产事实保全措施时间保全期限保全到期日1陈小琴查封、冻结工行新疆阿克苏国泰路支行存款82591.43元,实际控制1772.28元。2021年09月19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9日2陈小琴查封、冻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南城营业所存款82591.43元,实际控制1517.93元(轮候冻结)。2021年09月19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9日3陈小琴查封、冻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新世纪(兵团)支行存款82591.43元,实际控制350.99元。2021年09月19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9日4陈小琴查封、冻结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步行街支行存款82591.43元,实际控制11.22元。2021年09月19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9日5陈小琴查封、冻结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82591.43元,实际控制2.08元。2021年09月19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9日6陈小琴查封、冻结×××丰田牌车辆手续。2021年09月27日两年2023年09月26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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