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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芹、叶连升等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1426执1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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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1426执1171号
  • 案件名称

    张忠芹、叶连升等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平原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张忠芹;叶连升;付春凤;叶秀泽
  • 案件缘由

    侵权责任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1426执1171号张忠芹、叶连升、付春凤、叶秀泽:张忠芹与叶连升、付春凤、叶秀泽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2020)鲁1426民初2645号民事判决于2021年8月30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6598元。2021年9月3日,被执行人叶连升、付春凤、叶秀泽自动履行完毕,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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