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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宝坤、王鹏等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保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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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保1510号
  • 案件名称

    马宝坤、王鹏等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马宝坤、王鹏、于洪莉、于德水
  • 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保1510号马宝坤、王鹏、于洪莉、于德水:马宝坤与王鹏、于洪莉、于德水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查封于德水一处房产。至此,马宝坤、王鹏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民初12359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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