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宝坤、王鹏等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保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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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保1510号案件名称
马宝坤、王鹏等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马宝坤、王鹏、于洪莉、于德水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保1510号马宝坤、王鹏、于洪莉、于德水:马宝坤与王鹏、于洪莉、于德水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查封于德水一处房产。至此,马宝坤、王鹏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民初12359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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