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卫杰、郝赫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6执保1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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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6执保1258号案件名称
曹卫杰、郝赫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曹卫杰;郝赫;周海媚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6执保1258号申请人曹卫杰与被申请人郝赫、周海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曹卫杰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本院已对被保全人郝赫、周海媚名下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本案保全完毕。申请保全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我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我院将不予续封。(2021)吉0106执保1258号保全完毕结案。办案人:康宁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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