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祝永静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2执2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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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422执2855号案件名称
洪磊、祝永静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寿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洪磊;祝永静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422执2855号洪磊(申请执行人)、祝永静(被执行人):洪磊与祝永静(2021)皖0422执2855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4000元。至此,洪磊(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皖0422民初123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祝永静给付子女抚养费(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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