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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磊、祝永静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2执2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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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422执2855号
  • 案件名称

    洪磊、祝永静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寿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洪磊;祝永静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422执2855号洪磊(申请执行人)、祝永静(被执行人):洪磊与祝永静(2021)皖0422执2855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4000元。至此,洪磊(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皖0422民初123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祝永静给付子女抚养费(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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