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381执174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1381执1743号案件名称
郑某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北票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郑某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381执1743号关于申请执行人郑禹桐与被执行人郑某兵一案,(2021)辽1381民初274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郑某兵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郑禹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郑某兵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郑某兵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认为,(2021)辽1381民初274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郑禹桐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北票市人民法院(2021)辽1381民初274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梁某某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430执414号之一 下一篇 罪犯朱艳龙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审查刑事裁定书(2021)陕10刑更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