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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其祥、储连红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皖0828民初29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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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828民初2943号
  • 案件名称

    肖其祥、储连红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岳西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岳西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肖其祥;储连红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皖0828民初2943号原告:肖其祥,男,1947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岳西县。被告:储连红,女,1970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岳西县。原告肖其祥与被告储连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6日立案。原告肖其祥于2021年9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肖其祥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肖其祥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肖其祥负担。审判员  程雨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卢朗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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