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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兵、杨守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81执3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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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581执3261号
  • 案件名称

    李龙兵、杨守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黔西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黔西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李龙兵;杨守明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81执3261号杨守明、李龙兵(被执行人):关于强制执行杨守明、李龙兵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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