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兵、杨守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81执3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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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81执3261号案件名称
李龙兵、杨守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黔西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黔西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李龙兵;杨守明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81执3261号杨守明、李龙兵(被执行人):关于强制执行杨守明、李龙兵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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