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全海、刘礼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7603执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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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7603执56号案件名称
苏全海、刘礼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苏全海;刘礼刚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7603执56号申请执行人:苏全海,男性,1981年5月10日出生,住吉林省桦甸市。被执行人:刘礼刚,男性,1983年12月27日出生,住吉林省桦甸市。申请执行人苏全海与被执行人刘礼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刘礼刚主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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