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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毅、证书立案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06执恢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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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106执恢613号
  • 案件名称

    宋毅、证书立案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成都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宋毅;证书立案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刘源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川0106执恢613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刘源、宋毅:本院依据(2015)川蜀证执字第197号执行证书立案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申请执行刘源、宋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30000.00元,执行费7700.00元。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2021)川0106执恢613号案件已强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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