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81执保51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381执保516号案件名称
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冷水江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81执保516号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苏中文、吴云月之间的(2021)湘1381执保516号保全案件[执行(2021)湘1381财保378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条之规定,该案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安平分公司、马巧如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冀1125民初2192号 下一篇 全启浩、黄任平等合伙协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503执保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