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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袁帅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1722执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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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1722执1512号
  • 案件名称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袁帅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单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袁帅
  • 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1722执1512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中段中达国际商务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79248994XX。负责人:桑海鹏,总经理。被执行人:袁帅,男,1990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单县。申请执行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与被执行人袁帅追偿权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山东单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1722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 朴审判员 邓朝宪审判员 时社教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王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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