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支行、张荣华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1336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1336号
  •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支行、张荣华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支行;张荣华;吴金海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1336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支行、张荣华、吴金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支行、张荣华、吴金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立案受理,本院执行到位1012968.92元(含案件受理费6736元),并已将执行款1012968.92元给付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支行。至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803民初546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张荣华、吴金海已全部履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