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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跃华、伏开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824执1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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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824执1541号
  • 案件名称

    伏跃华、伏开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苍溪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苍溪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伏跃华;伏开鲜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824执1541号伏跃华、伏开鲜:伏跃华与伏开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将执行兑现款3000.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本院依法扣划2075.00元,由本院收取执行费用50.00元,余款2025.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伏跃华。至此,伏跃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824民初46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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