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安有、陈建财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423执215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甘0423执2158号案件名称
周安有、陈建财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景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周安有;陈建财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423执2158号申请执行人周安有与被执行人陈建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9026元(货款8951元、执行费50元、案件受理费25元)。本案实际执结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金海朋、石陈银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0825执1299号 下一篇 黄太洲、孙彩罗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苏0205执17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