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支行(申请执行人)、冯涛(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02执6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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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002执653号案件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支行(申请执行人)、冯涛(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支行(申请执行人)、冯涛(被执行人)案件缘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02执653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支行(申请执行人)、冯涛(被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支行与冯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55828.33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已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冯涛名下坐落于白塔区湖畔花园小区6号楼4单元46号,权证号为00370076号,房产面积为76.07平方米的住宅一处。现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支行与冯涛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冯涛承诺于2021年9月30日前还款人民币50000.00元,2021年10月30日前还款50000.00元,剩余执行款于2022年3月份之前全部还清,查封的房屋暂不处置,故本案以和解长期履行终结执行方式结案。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琳琳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程耀宏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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