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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知保、陈用桃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1执恢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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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021执恢320号
  • 案件名称

    王知保、陈用桃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桂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王知保;陈用桃;王土佑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1执恢320号王知保、陈用桃、王土佑:王知保与陈用桃、王土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次恢复执行的标的46693元,由李春、李华执行本案。本次恢复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鉴于本次恢复执行标的已履行完毕,予以执行完毕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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