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吉岑、靳传宁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81执1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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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381执1348号案件名称
刘吉岑、靳传宁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邓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刘吉岑;靳传宁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邓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81执1348号申请人:刘吉岑,男,汉族,生于1970年1月8日,住邓州市。被执行人:靳传宁,男,汉族,生于1976年12月6日,住邓州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吉岑与靳传宁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豫1381执1348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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