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金香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75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756号案件名称
贺金香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贺金香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756号贺金香:被执行人贺金香罚金执行一案,依据(2021)吉0112刑初27号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5000.00元罚金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