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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法院、田明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0)川0921执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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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0)川0921执380号
  • 案件名称

    蓬溪县人民法院、田明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蓬溪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2 0:00:00
  • 当事人

    蓬溪县人民法院;田明军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川0921执380号田明军:蓬溪县人民法院移送执行田明军追缴违法所得一案,移送执行标的共计4,175,9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260,000元。现田明军做出付款承诺,在两年内交纳完违法所得,本案已达成执行和解,案件现已和解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二日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川0921执380号蓬溪县人民法院:蓬溪县人民法院与田明军追缴违法所得,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1759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元。至此,蓬溪县人民法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XXX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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