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广宁、岑溪市祥胜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481执6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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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481执694号案件名称
曾广宁、岑溪市祥胜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岑溪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岑溪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曾广宁;岑溪市祥胜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481执694号曾广宁、岑溪市祥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申请人曾广宁与被执行人岑溪市祥胜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岑溪市祥胜科技有限公司与本案申请人曾广宁以及(2021)桂0481执693号案申请人欧爵淼、(2021)桂0481执695号案元德标、(2021)桂0481执696号案谢广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被执行人岑溪市祥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号牌为DHQ785江淮牌车辆以及甲醇、乙醇一批抵债给上述四申请人,上述四申请执行人已认可并同意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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