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寿福;谢启顺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青0121执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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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青0121执601号案件名称
包寿福;谢启顺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10/13 0:00:00当事人
包寿福;谢启顺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青0121执601号申请执行人:包寿福,公民身份号码XXX,男,1965年8月11日出生,土族,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逊让乡武胜沟村村民,住该村028号。 被执行人:谢启顺,公民身份号码XXX,男,1977年9月2日出生,回族,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沙巴图村村民,住该村364号。 申请执行人包寿福与被执行人谢启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青0121民初74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标的额为4000元,执行到位标的额为405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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