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学文与张太军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22执1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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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22执1045号案件名称
梁学文与张太军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桃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桃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梁学文;张太军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22执1045号梁学文:张太军:关于申请执行人梁学文与被执行人张太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已经生效的(2019)湘0922民初3115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2021年9月3日予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偿还了申请执行人借款20000元。案件受理费1025元和执行费215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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