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老、李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3022执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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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3022执150号案件名称
桑老、李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卓尼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卓尼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桑老;李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卓尼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3022执150号桑老、李军:申请执行人桑老与被执行人李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卓尼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2020)甘3022民初774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生效后,因李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3月4日申请执行人桑老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3月6日向李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2021年8月31日李军履行完毕全部案款20000元,案件受理费150元,执行费202元,总计20352元,2021年9月2日桑老领走案款2015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郭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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