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祖科、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423执2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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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423执2231号案件名称
李祖科、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景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李祖科;刑事裁判涉财产部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423执2231号李祖科:本院受理的李祖科犯危险驾驶罪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一案,执行期间,已对本院(2019)甘0423刑初90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并处罚金3000元”的判决内容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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