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良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79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791号案件名称
孙国良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孙国良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791号孙国良(被执行人):孙国良罚金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自动履行到位10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2日将该款上缴国库。至此,本院执行的(2018)吉0112刑初378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罗生辉、周应平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182执3281号 下一篇 文七四、郭鸿斌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2021)甘1022民特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