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伯英、罗德易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湘0524执恢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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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4执恢469号案件名称
阳伯英、罗德易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隆回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阳伯英;罗德易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4执恢469号阳伯英、罗德易:阳伯英与罗德易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日立案恢复执行,双方当事人就本院(2015)隆民一初字第1020号民事判决书的履行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罗德易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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