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聚国、刘春爱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29执1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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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329执1717号案件名称
胡聚国、刘春爱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胡聚国;刘春爱;新野县自然资源局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29执1717号新野县自然资源局、胡聚国、刘春爱:申请人新野县自然资源局与被执行人胡聚国、刘春爱为行政处罚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胡聚国、刘春爱现已履行完毕。至此,申请人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329行审54号行政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郭义丹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范邓瑞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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