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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春才、刘辉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2执保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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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622执保813号
  • 案件名称

    陶春才、刘辉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蒙城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陶春才;刘辉;王丽玲;常永胜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2021)皖1622执保813号陶春才、刘辉、王丽玲、常永胜:本院根据常永胜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9月16日作出(2019)皖1622民初571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24日解除对刘辉、王丽玲名下位于蒙城县绿洲清华园房产的查封。内容详见回执。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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