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春才、刘辉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2执保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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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622执保813号案件名称
陶春才、刘辉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蒙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陶春才;刘辉;王丽玲;常永胜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2021)皖1622执保813号陶春才、刘辉、王丽玲、常永胜:本院根据常永胜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9月16日作出(2019)皖1622民初571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24日解除对刘辉、王丽玲名下位于蒙城县绿洲清华园房产的查封。内容详见回执。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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