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黔西市人民法院、张明坤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81执285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581执2856号案件名称
在黔西市人民法院、张明坤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黔西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黔西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在黔西市人民法院;张明坤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黔西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81执2856号张明坤:在黔西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你罚金一案中,本案执行标的1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强制扣划张明坤银行存款1000元罚金汇入法院一案一账户中。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