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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云彦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5执保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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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125执保136号
  • 案件名称

    义云彦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永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永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义云彦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5执保136号义云彦:你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8月27日作出(2021)湘1125民初1202号民事裁定书,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高江美名下价值4万元的财产。现已冻结被申请人高江美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共57.46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通知如下:部分保全。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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