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汤亮、王廷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鲁0112民初855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112民初8551号
  • 案件名称

    汤亮、王廷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汤亮;王廷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鲁0112民初8551号原告:汤亮,男,1990年5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市中区。被告:王廷,男,1987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原告汤亮与被告王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立案。原告汤亮于2021年9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汤亮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汤亮撤诉。案件受理费3080元,减半收取计1540元,由汤亮负担。审判员  张俊丽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李佳润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