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华、杨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02执恢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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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302执恢523号案件名称
刘艳华、杨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鞍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刘艳华、杨鹏案件缘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02执恢523号刘艳华、杨鹏:刘艳华申请执行杨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9日依法恢复执行,原执行案号为(2020)辽0302执881号。经本院立案执行,本案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2019)辽0302民终4837号民事判决中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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