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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华、杨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02执恢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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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302执恢523号
  • 案件名称

    刘艳华、杨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鞍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刘艳华、杨鹏
  • 案件缘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02执恢523号刘艳华、杨鹏:刘艳华申请执行杨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9日依法恢复执行,原执行案号为(2020)辽0302执881号。经本院立案执行,本案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2019)辽0302民终4837号民事判决中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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