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汉坤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陈晓项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7执7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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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7执790号案件名称
浙江汉坤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陈晓项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浙江汉坤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陈晓项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7执790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汉坤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陈晓项申请执行人浙江汉坤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晓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陈晓项银行存款753.7元,已将上述款项中50元作为申请执行费发放,将余款703.7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浙江汉坤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书面确认,其自愿放弃本案剩余债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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