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友良、朱首红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24执1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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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24执1299号案件名称
朱友良、朱首红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湘阴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朱友良;朱首红;朱宏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24执1299号朱首红、朱宏:关于朱友良、李雪英申请执行你(或你单位)赡养费纠纷一案,湘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0624民初218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你们应各履行8,861元,在执行过程中,你们已履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盛哲霖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熊 俊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湘0624执1299号朱友良、李雪英:关于你们申请执行朱首红、朱宏赡养费纠纷一案,你们申请执行的湘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0624民初2185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内容,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各执行8,861元,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盛哲霖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熊俊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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