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启容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民事裁定书(2021)川1028民特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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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028民特30号案件名称
林启容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隆昌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特别程序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林启容案件缘由
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川1028民特30号 申请人:林启容,女,1955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隆昌市金鹅镇。 申请人林启容申请宣告公民失踪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1日立案后,申请人林启容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林启容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其对诉讼权利的自行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审理。 审判员 谢道飞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书记员 彭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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