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友强、吴思君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82执299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382执2991号案件名称
彭友强、吴思君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仁怀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仁怀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彭友强;吴思君;钜才建设有限公司;仁怀市交通运输局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82执2991号关于申请人彭友强与被申请人钜才建设有限公司、仁怀市交通运输局、吴思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钜才建设有限公司已将本案案款257502.79元、仁怀市交通运输局已将本案案款3400390.63元全部履行完毕,故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湖南娄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伍海燕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湘1302民初5542号 下一篇 刘爱萍、白万林责令退赔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2021)新0104执5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