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彭友强、吴思君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82执299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382执2991号
  • 案件名称

    彭友强、吴思君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仁怀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仁怀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彭友强;吴思君;钜才建设有限公司;仁怀市交通运输局
  • 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82执2991号关于申请人彭友强与被申请人钜才建设有限公司、仁怀市交通运输局、吴思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钜才建设有限公司已将本案案款257502.79元、仁怀市交通运输局已将本案案款3400390.63元全部履行完毕,故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