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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桂香、陈修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302执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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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302执908号
  • 案件名称

    高桂香、陈修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淄博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高桂香;陈修东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302执908号申请执行人:高桂香,女,1975年11月14日出生,现住张店区。被执行人:陈修东,男,1975年1月26日出生,现住淄川区。关于申请执行人高桂香与被执行人陈修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高桂香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淄川区人民法院(2020)鲁0302民初473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3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予以立案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陈修东已将本案执行标的交付申请执行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被执行人陈修东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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