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桂香、陈修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302执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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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0302执908号案件名称
高桂香、陈修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淄博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高桂香;陈修东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302执908号申请执行人:高桂香,女,1975年11月14日出生,现住张店区。被执行人:陈修东,男,1975年1月26日出生,现住淄川区。关于申请执行人高桂香与被执行人陈修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高桂香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淄川区人民法院(2020)鲁0302民初473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3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予以立案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陈修东已将本案执行标的交付申请执行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被执行人陈修东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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