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衡阳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07执68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407执684号案件名称
湖南艺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衡阳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衡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湖南艺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衡阳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07执684号湖南艺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衡阳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湖南艺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衡阳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衡阳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杨国志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王燕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