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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怀芳、徐伟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528执26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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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528执2603号
  • 案件名称

    许怀芳、徐伟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息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息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许怀芳;徐伟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息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528执2603号许怀芳(申请执行人)、徐伟(被执行人):许怀芳与徐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3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831.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6日将该款转付给许怀芳。至此,许怀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528民初412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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