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勇、罗勇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1执4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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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1执4334号案件名称
陈勇、罗勇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大方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陈勇;罗勇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1执4334号陈勇、罗勇:陈勇与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罗勇主动将40000.00元通过微信方式支付给申请人陈勇。至此,陈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521民特871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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