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向育健与谭哲元恢复执行通知书(2021)湘0503执恢24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503执恢249号
  • 案件名称

    向育健与谭哲元恢复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邵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向育健;谭哲元
  • 案件缘由

    不当得利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03执恢249号向育健、谭哲元: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向育健与被执行人谭哲元不当得利(2015)大民初字第1712号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谭哲元自动履行了118200元的支付义务。现本案的执行款全部到位,本案已达到执行目的,可以结案。至此,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特此通知执行员 夏 新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禹蓝昕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