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云欣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3101执183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3101执1838号案件名称
熊云欣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首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熊云欣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3101执1838号熊云欣本院执行的熊云欣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熊云欣自动履行,执行金额5000元已经上缴非税收入账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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