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恒泰瑞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02执保61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1002执保612号案件名称
武汉中恒泰瑞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武汉中恒泰瑞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02执保612号武汉中恒泰瑞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武汉中恒泰瑞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为2832327.21元,经执行,本案已冻结被保全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11001029500059191919_1)账户内存款,实际冻结金额2832327.21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1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4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保全完毕。审判员 安东冉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曹 博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陈东、马友强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陕0722民初1653号 下一篇 杨永静的信用卡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2021)沪0112执1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