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雄厚、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304民初3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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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304民初3155号案件名称
黄雄厚、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黄雄厚;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304民初3155号原告:黄雄厚,男,1981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委托诉讼代理人:程钢,湖南汉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河,湖南汉昌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海外装饰大厦综合楼2栋A段第10层1-12轴。法定代表人:徐凯宏。原告黄雄厚与被告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2日立案。原告黄雄厚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黄雄厚撤诉处理。本案案件受理费8402元,减半收取4201元,由原告郭程超负担。审判员 郭落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刘娜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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