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陕西鼎盛远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明军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730执8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730执89号
  • 案件名称

    陕西鼎盛远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明军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佛坪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佛坪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陕西鼎盛远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明军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佛坪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陕0730执89号   王某某、陕西鼎盛远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某某与陕西鼎盛远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陕0730民初7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陕西鼎盛远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王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于2021年7月16日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陕西鼎盛远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按照本院(2021)陕0730民初73号民事调解书,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支付劳务工资3134元,并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50元,以上合计3184元。收到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陕西鼎盛远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了本案案件款3184元,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已将案件款3134元领取。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民事调解书而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被执行人陕西鼎盛远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2021年9月15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