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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执保4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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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执保409号
  • 案件名称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执保409号申请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被申请人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鑫海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渤海石油钢管有限公司、葫芦岛七星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杨家山海洋牧场有限公司、宋树新、杨翠杰、冯振伟、刘英、费士君、沈红、孙宝杰、赵珉珉、陶野、张诗琼、刘文革:根据申请保全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申请人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鑫海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渤海石油钢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葫芦岛杨家山海洋牧场有限公司名下海域使用权及冯振伟、孙宝杰、费士君、陶野及刘文革名下股权。本案现已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执行长 : 范 哲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沈静凡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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